园艺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助理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09-20浏览次数:17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开展2025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院2025年广东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

二、资助标准

资助新生缴纳第一年学费,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应缴纳学费金额进行资助。

三、申请条件

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的广东省户籍2025级本科新生,特别是属于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原建档立卡户子女等情况的新生可以申请此项资助。

同时符合“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的学生,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接受其中一项政策资助,不同时重复接受其他政策资助。

四、申请程序

1.9月28日前:学生申请。申请学生需同时申请“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户籍为广东省的(不含户口迁移到我校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示例见附件2),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2.9月29日-10月16日:学院评审与公示。各学院组织对本学院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学院所有申请学生信息填报《华南农业大学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资助情况表》(见附件3),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10月17日-10月25日: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的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

五、报送材料

纸质版材料:附件1《广东省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纸质版,篇幅不多于两面,且需要双面打印,即一页纸)和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面A4纸上),请在9月28日(周日)中午12:30-13:30提交至启林南区园艺学院思创园。

电子版材料:附件1《广东省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和附件3《华南农业大学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资助情况表》于9月28日中午12:00前按“姓名+班级+2025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专项资助材料”命名提交至邮箱jzdfwzxyuanyi@126.com。


联系人:周老师

地址:园艺学院院楼108a办公室


附件1:广东省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2. 广东省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填写示例).doc

附件3. 华南农业大学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资助情况表.xls


园艺学院 

202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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