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班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广大同学们: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根据有关要求,学院团委将集中对2023-2024年度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优秀学生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优秀学生骨干、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学生组织。
二、申报对象
经学院团委批准成立的组织及部门;园艺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学生骨干、团员、团支委和团支部。
三、申报项目及条件
(一)优秀学生骨干
1.评选对象
2023-2024学年度担任园艺学院团委各部门委员、学生会、研究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各组织社团副部长(队长)及以上职务的学生骨干;园艺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工作人员、各组织部门干事等;各班级班干部、级长等。
2.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宿舍安全检查无不及格违规或拒检记录;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群众基础良好,如是团员需在本年度团员评议中为“合格”及以上;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成绩优良,上一学期平均绩点3.0及以上且无挂科记录;
(4)现任学生骨干,截至2024年4月30日,担任时间不少于半年,或累计担任院内各级学生骨干不少于一年;
(5)积极配合学院开展工作,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无无故缺席记录,未因个人失误导致活动举行或工作展开的延误;
(6)积极参加或参与举办学院的学生活动,曾担任过活动负责人优先;
(7)团员无团费未缴纳情况;同等条件下,团费缴纳情况情况作为重要参考;
(8)不可重复申请(即在以某组织工作人员身份申请后不可再以其他组织某部门工作人员身份申请),若重复申请,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同学申请资格;
(9)响应学校号召,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活动,已注册展翅计划和i志愿,同等情况下i志愿中志愿时较长的优先。
(10)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已完成“易展翅”建档、已参与“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返家乡”“万名学子乡村大调研”等各项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
3.推荐名额
各班级可推荐1人,若本科生班级本年度阳光体育达150分及以上,可额外增加1个推荐名额。
(二)优秀共青团员
1.评选对象
园艺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共青团员
2.评选条件
(1)目前团组织关系在我院且团龄在2年以上(截至2024年4月30日)的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可参加评选;
(2)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3)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且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4)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
(5)最近两个学期平均绩点在3.0以上、无挂科或挂科记录已消除;
(6)年满18岁(截止2024年4月30日)的原则上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7)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的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8)积极参与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参加校院两级青马工程培训班;
(9)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起模范带头作用;
(10)模范作用突出(如在科研攻关等领域做出较大贡献和获得表彰)、在学生课外科技活动中表现突出(如参加“丁颖杯”“挑战杯”“攀登计划”“创新梦工厂”等校级以上竞赛或在其他学科竞赛中获奖)、近三年曾获院级及以上官方表彰、积极组织并参与各级团组织“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返家乡”“万名学子乡村大调研”等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体活动、积极完成“易展翅”建档和志愿时长较长的团员优先考虑。
3.推荐名额
各班级团支部可推荐2人。
(三)十佳团支书
1.评选对象
园艺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团支部书记
2.评选条件
(1)担任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书记且担任团支书职务且任期不少于一年(截至2024年4月30日)可参加评选;
(2)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3)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且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4)已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
(5)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
(6)管理、使用好《团支部工作手册》,在院级手册检查评级中获“良好”等级及以上;
(7)最近两个学期平均绩点在3.0以上、无挂科或挂科记录已消除;
(8)年满18岁(截止2024年4月30日)的原则上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9)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具有一定年度志愿服务时长;
(10)本人任职的团支部,组织树建立完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
(11)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率不低于70%(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12)团支部团员无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记录;
(13)2023年度团支书述职评议结果为“优秀”;
(14)积极举办支部活动,过程扎实有效;本人理想信念坚定、起模范先锋作用、工作能力过硬;
(15)所在支部在“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活动中表现优秀(如获赛季“省精十优百”“省千入围”以及“校精十”项目)的一票优先;同等情况获“校百优”及“院十佳”项目、模范作用突出(如在科研攻关等领域做出较大贡献和获得表彰)、个人所在组织获院级及以上官方表彰、个人积极参加青马工程培训班、积极组织并参与各级团组织“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返家乡”“万名学子乡村大调研”等各项社会实践活动与各类校园文体活动、个人所在支部青年大学习参学率极优、志愿时长较长的团支书优先考虑。
注:无故缺席团支书例会者不予参评。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
1.评选对象
园艺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团支委(团支部副书记即班长、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学院团委骨干
2.评选条件
(1)本学年担任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委员及学院团委骨干且任期不少于一年(截至2024年4月30日)可参加评选;
(2)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3)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且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4)已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
(5)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
(6)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者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6)最近两个学期平均绩点在3.0以上、无挂科记录或挂科记录已消除;
(7)年满18岁(截止2024年4月30日)的原则上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8)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具有一定年度志愿服务时长;
(9)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
(10)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率不低于70%(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11)本人理想信念坚定、心系广大青年、工作能力过硬;
(12)所在支部在“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活动中表现优秀(如获赛季“省精十优百”“省千入围”以及“校精十”等项目)、个人模范作用突出(如在科研攻关等领域做出较大贡献和获得表彰)、个人所在组织获院级及以上官方表彰、个人积极参加青马工程培训班、积极参与各级团组织积极组织并参与各级团组织“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返家乡”“万名学子乡村大调研”等各项社会实践活动与校园文体活动、积极完成“易展翅”建档、个人所在支部青年大学习参学率极优、志愿时长较长的团干部优先考虑;
3.推荐名额
各班级团支部可推荐1人。
(五)五四红旗团支部
1.评选对象
园艺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团支部
2.评选条件
(1)团支部团干部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两制”(教育评议率与团员注册率)完成率100%;
(2)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为0;
(3)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率不低于70%(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4)2023年团支部对标定级为四星级及以上;
(5)在2024年度院级团委《团支部工作手册》检查中定级为良好及以上;
(6)团员理想信念明确、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明辨是非;
(7)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团员发展、推优入党、主题团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8)团支部委员会健全、已实施班团一体化(班长担任副团支书),已完成有学生党员的团支部原则上由党员担任团支部书记,没有学生党员的原则上由入党积极分子担任团支部书记,团支委由团员或党员担任的换届要求;
(9)团支部在“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活动中表现优秀(如获赛季“省精十优百”“省千入围”以及“校精十”项目)的一票优先;同等情况获“校百优”及“院十佳”项目、团支部或支部成员曾获院级及以上团组织官方表彰的团支部优先考虑。
(10)团支部积极组织动员团员参与各级团组织“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返家乡”“万名学子乡村大调研”等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易展翅”建档完成情况较好。
(六)优秀学生组织(社团)
1.评选对象
经园艺学院团委批准成立的各级学生组织(社团)
2.评选条件
(1)组织制度建设和日常工作正常,拥有完善的规章制度;
(2)按时、规范、民主地进行换届工作;
(3)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开展工作和活动,及时向团委提交相关材料;
(4)开展活动质量较高,为学院学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5)拥有组织网盘,并且网盘内组织本年度相关资料整理齐全。
3.推荐名额
共计评选出不多于4个优秀学生组织
四、报送材料要求
优秀学生骨干、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书等所有个人奖项均需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群众评议(即所在集体成员对拟推荐人选进行讨论确认),并经过辅导员签字;如以组织或团学(研)骨干身份申报个人荣誉,需在组织或团学(研)内部进行群众评议并经过指导老师签字。
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优秀学生组织等集体奖项,需在确认申报材料无误后由辅导员或指导老师签字。
个人与集体材料统一进行报送至指定邮箱,材料压缩包命名为“年级+班级+院级评优报送材料”或“组织/团支部+院级评优报送材料”。所有申报表均需提交纸质版材料,且纸质版与PDF扫描版申报表需有老师签名。具体材料及命名如下。
(一)优秀共青团员(见附件1)
序号 | 材料 | 材料命名 | |
1 | “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word版本与pdf版本) | 年级+班级+姓名+申报表 | |
2 | 申报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 | 年级+班级+姓名+申报事迹材料 | |
3 | 证明材料 (word格式) | 见附件1中“证明材料”内详细说明 | 年级+班级+姓名+证明材料 |
4 | 班级申报团员汇总表 | 年级+班级+申报团员汇总表 | |
打包上述材料入一文件夹并命名为“年级+班级+优秀共青团员” (例:22+茶一+优秀共青团员)。 |
(二)十佳团支书(见附件2)
序号 | 材料 | 材料命名 | |
1 | “十佳团支书”申报表 (word版本与pdf版本) | 年级+班级+姓名+申报表 | |
2 | 申报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 | 年级+班级+姓名+申报事迹材料 | |
3 | 证明材料 (word格式) | 见附件2中“证明材料”内详细说明 | 年级+班级+姓名+证明材料 |
4 | 班级申报团支书汇总表 | 年级+班级+团支书汇总表 | |
打包上述材料入一文件夹,并命名为“年级+班级+十佳团支书” (例:22+设施+十佳团支书)。 |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见附件3)
序号 | 材料 | 材料命名 | |
1 | “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word版本与pdf版本) | 年级+班级+姓名+申报表 | |
2 | 申报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 | 年级+班级+姓名+申报事迹材料 | |
3 | 证明材料 (word格式) | 见附件3中“证明材料”内详细说明 | 年级+班级+姓名+证明材料 |
4 | 班级申报团干部汇总表 | 年级+班级+团干部汇总表 | |
打包上述材料入一文件夹,并命名为“年级+班级+优秀共青团干部”或“团委/学生会部门+优秀共青团干部” (例:22+园一+优秀共青团干部/团委组织部+优秀共青团干部)。 |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见附件4)
序号 | 材料 | 材料命名 | |
1 | “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word版本与pdf版本) | 年级+班级+申报表 | |
2 | 申报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 | 年级+班级+申报事迹材料 | |
3 | 证明材料 (word格式) | 见附件4中“证明材料”内详细说明 | 年级+班级+证明材料 |
4 | 集体活动照 (文件夹形式) | 集体活动照片3张 | 年级+班级+团支部风采 |
5 | 班级申报团支部汇总表 | 年级+班级+团支部汇总表 | |
打包以上材料入一文件夹,并命名为“年级+班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例:22+园丁+五四红旗团支部)。 |
(五)优秀学生骨干(见附件5)
序号 | 材料 | 材料命名 |
1 | “优秀学生骨干”申报表 | 年级+班级+姓名+申报表 |
2 | 班级/组织推报名单汇总表 | 年级+班级+姓名+汇总表 |
3 | 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的个人申报事迹材料,以申报表中所提格式为准 | 年级+班级+姓名+事迹材料 |
4 | 佐证材料:需包含佐证材料模板中个人佐证材料,及申报表或事迹材料中提到奖项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 年级+班级+姓名+佐证材料 |
打包上述材料入一文件夹,并命名为“年级+班级+优秀学生骨干”或“团委/学生会部门+优秀学生骨干” (例:22+设施+优秀学生骨干/团委办公室+优秀学生骨干)。 |
(六)优秀学生组织(见附件6)
序号 | 材料 | 材料命名 |
1 | 优秀学生组织申报表 | 组织名称+申报表 |
2 | 学生组织年度活动汇总表 | 组织名称+年度活动汇总表 |
3 | 工作总结:1000字以内,以申报表所提及格式为准 | 组织名称+工作总结 |
4 | 佐证材料:需包含申报表所提奖项及部门承办校级活动的电子版证明材料;活动汇总表中提到的活动现场照片2—3张及新闻/推送截图和链接 | 组织名称+佐证材料 |
打包压缩以上文件入一个压缩包命名格式:组织名称+优秀学生组织;通过交由各组织指导老师填写意见后由组织上交材料。 |
五、材料提交及注意事项
1.电子版材料中所有申报表需包含word版和PDF版,PDF版本签名处需为手写签名及日期,辅导员或指导老师意见需在通过班级/组织/团学(研)评议后统一交给老师填写意见后上交。
2.电子材料需按“提交形式”格式命名打包,以班级/组织形式上交,并以文件夹名称命名邮件主题,于2024年10月8日中午12:00前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如下。
申报项目 | 提交邮箱 |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书、五四红旗团支部 | yyzzb2018@163.com |
优秀学生骨干、优秀学生组织 | scauyuanyimishu@163.com |
3.电子版材料中《申报表》需上交纸质版材料,且申报表中的所有签字必须手写,否则将视为无效。纸质版材料请于2024年10月9日中午12:30-13:00交到泰山区9栋架空层党员活动室,届时会有工作人员到场收取。
4.在2023-2024年度五四评优中获评校级及以上优秀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参评;优秀学生骨干原则上不得与共青团优秀个人重复申报。
5.本次申报的所有个人荣誉,必须经过群众评议,由班级/组织/团学(研)推荐,并在内部公示无异议,由辅导员或指导老师签字认可后方能以集体为单位报送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
6.望各班级、部门、组织以及各学生骨干重视评选工作,按照学院评选要求审核基本条件、提交评审材料,正确命名电子版文件和邮件主题,正确无遗漏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逾期或不正确上报所有相关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评选。
7.特别说明:学院审核小组将根据推荐名单择优评选优秀集体与个人,存在一定的差额比例。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委员会
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学生会
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研究生会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