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艺学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第四周学生宿舍安全和内务卫生检查情况公示

发布者:助理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10-13浏览次数:10

各班级:

现将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第四周宿舍安全和内务卫生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无违章电器通报。

附

园艺学院第四周宿舍检查打分汇总表(九)月份

启林南31栋

101

84


204

96


102

95


205


无人

105

93


206

89


201

93


207

89


202

94


208

94


203

92





启林南36栋

215


无人

414


无人

218

95


417

83


219

96


418

92


220

95


421

93


221


无人

422


无人

222


无人

423

93


223

94


518

95


302


无人

520

94


327

89


521

96


329

82


522

94


527

93


525

93


404


无人




泰山13栋

407

96


601

92


409

96


603

85


410

96


604

85


411

95


605

83


412

95


606


无人

413

96


607

86


513

93


609


无人

514

95


611

85


515

95





泰山20栋

202


无人

407


无人

泰山14栋

108


无人

103


无人

143


无人

503

77


210

88


506

68


228

87


507

70


233

86


508

68


234


无人

509

80


235

88


510

75


438


无人

511

77


439


无人

512

82


440

90


513


无人

441


无人

514


无人

442


无人

515

85


443

86


104

75


泰山15栋

312


无人

315

80


313


无人

316

85


314

87





泰山7栋

112


无人

203


无人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华南农办【2019】65号

一、宿舍安全

1、学生公寓内的违章电器包括:

(1)如电冰箱、电烤箱、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电炒锅、电热器、电熨斗、电热毯、热得快、取暖器、微波炉、干衣机等,以及无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器;

(2)≥1200W的大功率电器(经允许安装的空调除外);

(3)无国家3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China Compulsorycertification)的电器

(4)≥1200W的电热水壶、电吹风,均需带有自动断电保护设置,不属于违章电器,但使用者在使用电热水壶或电吹风时,必须做到人走断电。

2、学生公寓内的私拉电线行为包括:

(1)从房间内固定插座以外(含公共场所)引出线路的;

(2)从房间内固定插座引出线路至本房间外的。

3、学生公寓楼栋区域禁止携带、存放电动车电池;禁止以各种形式给电动车充电,违者没收其充电设备并代为保管。

4、在学生公寓楼栋区域饲养各类动物的、使用或存放违章电器的,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警告以上处分。携带、存放电动自行车电池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内务卫生

1、保持宿舍的干净、整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定期打扫,自觉接受和配合卫生检查评比,禁止在公寓楼梯、走廊、天花板、墙壁和家具上刻写涂画。2、保持公寓楼栋走廊、楼梯通畅,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灯公共区域堆放杂物或其他各类物品。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三)点规定以及《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同时参照园艺学院综合测评评优细则(2025年发布稿),学生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对违法、违规、违纪的学生给予相应处理,并在综合测评中扣分。

德育扣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项目

扣分标准


受纪律处分

留校察看

7分/次

记过

6分/次

严重警告

5分/次

警告

4分/次

其他不良行为由学院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0.1-2分/次

园艺学院综合测评评优细则(2025年发布稿)(选摘)

1、在宿舍使用大于或等于1200 瓦的大功率,在宿舍饲养宠物,擅自移动或拆卸书桌、床铺等宿舍内家具,1 分/次。

2、在宿舍卫生评比中被评为“不合格”的:院级评比,1 分/次/人;校级评比,2 分/次/人。宿舍长在原扣分基础上加扣 0.1 分/次,此项扣分没有上限。

【注】

若违反《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学生为入党积极分子,则纳入积极分子考察情况,若为预备党员,则纳入预备党员考察情况。若为学生干部,则纳入学生干部日常表现考察。

如对宿舍检查情况有任何异议或是意见和建议,请于此公示落款日期开始计算之三日内反馈。

联系人:

园艺学院23级辅导员老师:周仁杰

园艺学院24级辅导员老师:张烨

园艺学院25级辅导员老师:张煜辉

园艺学院26级辅导员老师:赵夏琼

园艺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老师:李文豪、练永强

园艺学院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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