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艺学院关于推荐遴选华南农业大学首期“校友导师”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助理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10-09浏览次数:10

各位园艺校友:

根据学校对外联络处(校友会、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关于推荐遴选华南农业大学首期“校友导师”的通知》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优秀校友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构建“校院协同、校友助力、学子成长”的协同育人体系,结合我院园艺学科特色和学生成长需求,现就做好我院推荐遴选首期“校友导师”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华南农业大学校友,重点为园艺学院校友,(含历届毕业生、进修学员、曾在院工作教职工等)。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价值取向积极正向,热爱母校,热心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无失信、违纪违法记录。

2.从业经历符合要求。华南农业大学校友,具有5年及以上从业经历,在所属行业或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3.专业能力扎实突出。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提供行业科普、实习岗位、就业推荐、科研协作、创业指导等实质性资源支持者优先。

4.指导投入有保障。具备一定的时间配合学校及学院完成辅导沟通、讲座分享、实践带教等指导任务,能够科学、客观、公正地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业观、职业观和成才观。

(二)优先选聘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校友企业家联盟理事会成员;

2.各地、各行业校友分会骨干成员;

3.企业创始人、高级管理人员、研发技术负责人;

4.园艺及相关行业领军人才、科研院所骨干、优秀公职人员;

5.各领域创业者及自由职业资深从业者。

三、导师分类

根据校友导师的专业领域与指导专长,包含但不限于分为创新创业导师、生涯规划导师、学业科研导师等三类。鼓励推荐在园艺产业、乡村振兴、科技兴农、创新创业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优秀校友。

四、推荐遴选流程

(一)学院初审

学院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重点核查基本条件、从业经历和指导能力,统筹考虑专业分布、行业结构、指导方向等因素,研究确定我院推荐名单。

(二)报送学校

学院将初审通过的推荐人选材料统一报送对外联络处(校友会、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由学校组织综合评估并确定拟聘任名单。

(三)聘任入库

学校公布正式聘任名单,统一颁发“华南农业大学校友导师”聘书,录入校友导师资源库。聘期为三学年(2026年11月至2029年11月),期满后根据评估结果及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聘。

五、报送方式

请有意向的校友于2026年10月15日前将《华南农业大学校友导师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anyixg@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校友导师推荐+推荐人/系名称”。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0-85280227。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校友导师申请表.xlsx

 

园艺学院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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