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华南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学制及招生人数
1.招生专业及人数:
学术学位:园艺学(090200) 12名
专业学位:农业(095100) 6名
其中拟招收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比例不超过2人。具体招生人数以学校下达指标数为准。
2.学制:四年
三、选拔方式
全部考生均通过“申请-考核”制考试方式选拔。
四、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学院纪委委员、一级学科负责人和二级学科方向负责人组成。
五、报考条件、报名时间和方法、资格审查
依照《华南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zb.scau.edu.cn/2025/1120/c2132a422573/page.htm)执行。
考生需在2026年1月1日-2026年3月9日登录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b.scau.edu.cn/)点击“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yjsglxt.scau.edu.cn/open/Recruitxlbs/Signin.aspx)自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报名时不选择报考导师(复选通过后,由学院组织导师和学生互选)。
考生须按照《华南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缴纳报名费及提交报考材料。
学校会同学院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初选阶段。
六、外语入学考试
考生英语成绩满足《华南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不接受日语考生报名。
七、选拔考核程序
参照《华南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在学院内以一级学科为单位组织初选、复选和拟录取工作。考生报名时不报考导师,复选结束后,学院统一组织考生和导师互选。
(一)初选
学院按招生专业组成初选审核专家组(不少于7人),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外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根据学院制订的打分标准,100分为满分,实行每位专家独立评分,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将考生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且达到60分以上,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进入复选的名单在园艺学院网页公布。
(二)复选
复选含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主要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创新精神和能力、科研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1.笔试。
由学院组织,按招生专业,对全部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不少于三小时,笔试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
学院组织综合面试,按招生专业组成不少于7人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由申请人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每位考生公开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PPT形式)。专家独立评分,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综合面试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5天在园艺学院主页公布,复选结束后在学院网页公示复选通过名单。
(三)成绩使用
复选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初选成绩*30%+复选成绩*70%。
(四)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学院根据招生人数,按招生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如考生认为没有合适导师放弃拟录取资格,在签署书面函确认后按顺序递补录取通过复试的候补考生。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校园网上公示,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转入华南农业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八、体检
考生体检要求,参照《华南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九、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学校和学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二)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学院处理结果不服,可在招生学院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三)园艺学院监督举报电话
园艺学院党委纪检书记负责监督、巡视博士招生工作各个环节,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举报电话:020-85280227,联系人:王老师,邮箱:505518469@qq.com
十、其他说明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华南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