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刘行烨同学全院通报批评处理的决定

发布者:助理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07-07浏览次数:10

  刘行烨(学号:202416110311),园艺学院2024级园艺3班本科生,2025年6月6日在宿舍与同学发生矛盾,其行为在同学中产生了不良影响。事后,该同学主动认错,态度诚恳,虚心接收批评教育。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方法》(华南农办〔2017〕101号)的有关规定,本着教育和惩戒相结合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给予刘行烨同学全院通报批评的处理。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园艺学院党委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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