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名额
(一)先进党支部。从全院教工党支部(含离退休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中进行评选。拟表彰先进本科生党支部1个、先进研究生党支部1个、教工党支部2个。
(二)优秀共产党员。从全院教工(含离退休教工)和学生正式党员中评选。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16人,其中教工党员6人,学生党员10人。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党委组织委员、辅导员、组织员、教工党支部委员、学生党支部委员、学院党委信息中心学生干部及组织员助理中进行评选。拟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12名。其中,表彰教工党支部委员2名、学生党支部委员8名,党委信息中心学生干部及组织员助理2名。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从学院现任党支部书记中进行评选,拟表彰优秀党支部书记3名。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严格做到“七个有力”;党建和业务工作有效融合,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近2年,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师德师风等问题。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师生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师生广泛认可。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
截至2025年6月30日,任现职1年以上且符合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所带领的支部符合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先进党支部的推荐工作。各党支部按照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进行自荐。
(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工作。
1.学生党员中:按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组织党员自评(自荐),各党支部推荐1-2名优秀党员和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支部党员人数<15人可推荐1名、支部党员人数≥15人可推荐2名)。
2.教师党员中:按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组织党员自评(自荐),各党支部推荐1-2名优秀党员和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支部党员人数<15人可推荐1名、支部党员人数≥15人可推荐2名)。
(三)优秀党支部书记的推荐工作。各党支部按照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进行自荐。
推荐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人选不交叉。
四、评选办法
学院党委结合申报材料和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对各党支部推荐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评选,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五、表彰方式
学院党委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六、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对象需按推荐类别填写相应表格(附件1-4),并撰写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各党支部收集汇总并填写《2025年“七一”表彰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
请各党支部于2025年4月19日前,报送材料电子版发到学院党委,电子邮箱yyxydw@qq.com。
联系人:刘合永 联系电话:85280227
附件:1. 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2.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3.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4. 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表
5. 2025年“七一”表彰推荐名单汇总表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