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4级本科新生:
根据广东省仲明助学志愿服务促进会《关于评选2024学年仲明助学金的通知》和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仲明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院2024级本科新生。
二、资助标准与名额分配
1.资助标准:5000元/人,一次性资助。
2.资助名额:1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文明,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认同仲明乐善助学的慈善理念;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成绩优秀;
3.自愿在接受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承诺毕业后将受助的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各学院具体安排,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如下:
(1)申请学生个人申请书(附件1)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仲明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
(4)《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附件3)
(5)《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附件》(附件4)
(6)《2024年度仲明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
请每位申请的学生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按上述顺序排列,左侧使用回形针扣住上交至学院指定地点。
2.学院初审与公示。各学院组织召开专项评审会议,对本学院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1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对各学院上报学生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资助方。
4.资助方评审。经资助方评审,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给予资助。
五、材料提交
纸质版: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2024年10月16日16:00-18:00之间将学生申报的纸质版材料交至启林南区园艺学院思创园基地;
电子版:《2024学年仲明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请于2024年10月16日18: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jzdfwzxyuanyi@126.com。
未按时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申请。
六、其他说明
2024年仲明助学金颁发仪式初定于11月,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附件:
附件5:2024年度仲明大学生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园艺学院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