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艺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园艺学院发布时间:2024-01-06浏览次数:292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从严治团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园艺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度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园艺学院全体团支部书记(本科生、研究生)

二、考核方式

递交不多于1000字的述职评议书面报告。

三、述职评议内容

述职报告要围绕上级党团组织2023年度明确的重点任务和团支部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围绕2023年度团支部在提升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服务大局贡献度等方面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和2024年工作计划进行述职。

述职内容应分为三个版块: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24年工作思路和举措。其中,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中应体现基础工作、重点工作、特色工作三方面内容。

1.基础工作:主要指年度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团费缴纳、推优入党、智慧团建专题学习录入、“青年大学习”“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开展等基础团务工作情况。

2.重点工作:主要指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和“急难险重新”任务发挥青春力量,开展岗位建功、创先争优,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情况;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学习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社区青春行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情况。

3.特色工作:主要指本支部不少于1项的标志性、品牌性创新工作项目。

四、述职考核评价

考评总分为100分,院团委根据各团支部递交的书面报告,结合各团支部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各团支部书记考核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确定。确定为“优秀”的人数不超过学院团支部书记总人数的10%。考核评价与奖励惩戒、评优评先挂钩,考评结果将作为优秀团支部书记等推荐评选的重要依据。请团支书务必认真对待。

五、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要认真梳理总结,注重特色凝练,述职材料要求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力求言简意赅,多用数据佐证,多用事实说话,客观反映年度工作情况,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请各团支部书记于202411512:00前将2023年度团支部书记书面述职报告电子版(模板见附件1)发送至组织部公邮yyzzb2018@163.com

 附件1 XXX同学述职报告(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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