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艺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3周学生宿舍安全和内务卫生检查情况公示

发布者:园艺学院发布时间:2023-03-16浏览次数:164


各班级:

现将本学期第3周宿舍安全和内务卫生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园艺学院   2023年   3   月学生宿舍安全和内务卫生检查情况确认表

宿


寝室号

姓名

班级

学号

检查日期

检查情况

是否为党员、入党积极分

备注

36-517

冯卫玲

203

202016160207

3.11

违规电器(电煮锅

个人情况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华南农办【201965

一、宿舍安全

1、学生公寓内的违章电器包括:

(1)如电冰箱、电烤箱、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电炒锅、电热器、电熨斗、电热毯、热得快、取暖器、微波炉、干衣机等,以及无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器;

(2)≥1200W的大功率电器(经允许安装的空调除外)

(3)无国家3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China Compulsorycertification)的电器

(4)≥1200W的电热水壶、电吹风,均需带有自动断电保护设置,不属于违章电器,但使用者在使用电热水壶或电吹风时,必须做到人走断电。

2、学生公寓内的私拉电线行为包括:

(1)从房间内固定插座以外(含公共场所)引出线路的;

(2)从房间内固定插座引出线路至本房间外的。

3、学生公寓楼栋区域禁止携带、存放电动车电池;禁止以各种形式给电动车充电,违者没收其充电设备并代为保管。

4、在学生公寓楼栋区域饲养各类动物的、使用或存放违章电器的,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警告以上处分。携带、存放电动自行车电池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内务卫生

1、保持宿舍的干净、整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定期打扫,自觉接受和配合卫生检查评比,禁止在公寓楼梯、走廊、天花板、墙壁和家具上刻写涂画。2、保持公寓楼栋走廊、楼梯通畅,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灯公共区域堆放杂物或其他各类物品。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以及园艺学院综合测评评优细则(2021年发布稿),对违法、违规、违纪的学生给予相应处理,并在综合测评中扣分。


德育扣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项  目

扣分标准


受纪律处分

留校察看

7/

记过

6/

严重警告

5/

警告

4/

其他不良行为由学院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0.1-2/


园艺学院综合测评评优细则(2021年发布稿)(选摘)

  1. 在宿舍使用大于或等于 1200 瓦的大功率,在宿舍饲养宠物,擅自移动或拆卸书桌、床铺等宿舍内家具,1 /次。

  2. 在宿舍卫生评比中被评为“不合格”的:院级评比,1 //人;校级评比,2 //人。宿舍长在原扣分基础上加扣 0.1 /次,此项扣分没有上限。

【注】

若违反《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学生为入党积极分子,则纳入积极分子考察情况,若为预备党员,则纳入预备党员考察情况。若为学生干部,则纳入学生干部日常表现考察。

如对宿舍检查情况有任何异议或是意见和建议,请于此公示落款日期开始计算之三日内反馈。

联系人:

园艺学院19级辅导员老师:张玉玺(020-38604962

园艺学院20级辅导员老师:张烨(020-38604962

园艺学院21级辅导员老师:刘合永(020-38604962

园艺学院22级辅导员老师:刘志鹏(020-38604962

园艺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老师:庄碧云、王曼菲(020-85280227


园艺学院

202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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