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者:园艺学院发布时间:2022-12-13浏览次数:2056

依据《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园艺学院制订本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

2023年学院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5人,具体招生人数以学校下达为准。其中定向生不超过1人。

一、招生专业、学制与培养目标

招生专业:果树学、蔬菜学、茶学、园艺产品采后科学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其他要求

1、符合《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硕博连读考生报名时,《专家推荐书》之一必须来自现导师。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及方法按《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

考生需在2022年12月30日-2023年3月1日登录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b.scau.edu.cn/)点击“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yjsglxt.scau.edu.cn/open/Recruitxlbs/Signin.aspx)自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报名时不选择报考导师(复选通过后,由学院组织导师和学生互选)。

硕博连读考生除网上报名外,还需提交《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四、外语入学考试

按《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英语相关要求执行,不接受日语考生报名。

五、选拔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会同学院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初选阶段。

(二)初选

园艺学院按二级学科组成初选审核专家小组(不少于7人),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三个方面的成绩进行初选,满分为100分。初选实行每位成员独立评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以二级学科为单位,按照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初选低于60分不进入复选阶段。

各二级学科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学生进入复选,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进入复选的名单于2023年4月中旬前在园艺学院网页公布。

(三)复选

复选含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1、笔试

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按二级学科进行综合知识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

学院按二级学科成立复选考核小组(不少于7人),考生公开进行20分钟的个人简介、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报告(PPT形式),10分钟回答考核小组的提问。专家独立评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复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5天在园艺学院网页公布;复选结束后在院网上公布所有复选考生的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按二级学科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成绩使用

总成绩=初选成绩*30%+复选成绩*70%

复选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五)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学院二级学科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组织等额考生和导师互选,如考生认为没有合适导师放弃录取资格,在签署书面函确认后按顺序递补录取通过复试的候补考生。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2023年5月20日前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转入华南农业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

1、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园艺学院将通过学院网页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2、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招生学院处理结果不服,可在招生学院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进行申诉。

3、园艺学院设有监督举报电话

电话:020-85280227,王老师(研究生辅导员);邮箱:505518469@qq.com

七、重要提示

1、招生专业目录见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

2、申请者材料请寄: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行政楼316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收;联系电话:020-85280066;邮编:510642

3、考生报名时不选择报考导师。

4、请考生仔细阅读本招生实施细则及《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本细则未详尽之处按《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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