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拔华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园艺学院代表和第三十一届校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的通知

发布者:园艺学院发布时间:2022-05-14浏览次数:236

园艺学院全体研究生同学:

华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拟于近期召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现将报送研代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规模

华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正式代表119人,列席代表若干。以各学院为单位,代表共分为21个代表团,学院代表名额按照学院学生人数1%比例产生,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根据在校研究生人数,园艺学院需选拔代表6名。

二、代表基本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群众基础良好,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威信较高。

3.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4.道德品行优秀,树立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5.表率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技能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同学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三、代表推荐程序和要求

1.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研究生会或研究生代表选举产生,并进行公示,经学院党委同意后报校研究生会;

2.代表应覆盖各年级和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性代表一般不少于25%,有少数民族的学院应有少数民族代表,各学院代表人数详见《华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1);

3.第三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学院应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学院应撤换;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四、推荐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1.第三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学院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

2.各学院从代表中推荐2人作为第三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其中1人为非校、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

 五、材料报送

请有意愿参与选拔的同学填写《华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册》(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2并将附件2命名为“姓名+代表选拔+微信号”后,于5月18日(周三)中午12:00前发送至:yujh97@163.com,将附件2纸质版(双面打印,其中班级团支部意见栏需手写)于5月18日(周三)晚18:00前交到园艺院楼108A室处。届时将经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结果,敬请留意。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册.xls

附件3:华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委员会

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研究生会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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