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园艺学院发布时间:2020-07-26浏览次数:173

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源头抓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服务之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组织关系转出后,各支部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要及时向学院党委反映,学院党委将及时协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予以解决。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各支部可根据党员本人提供的原凭证向学院党委申请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党支部,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党支部的毕业生党员,各支部要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要健全毕业生党员管理信息库,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积极帮助解决就业创业、学习生活等实际困难,努力使每名党员都能与党组织保持联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对其中的预备党员,各党支部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转正工作。

三、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已拿到接收学校录取通知书),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党支部。党员出国(境)前,党支部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详见附件),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学院党委审批后,报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

四、接收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负责地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认真审查党员入党材料,核实党员身份信息,及时将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并在1个月内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转给高校党组织,防止党员组织关系挂空

对于入党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接收单位党组织要及时与高校党组织联系核对,高校党组织要认真做好补办、完善工作。

五、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其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对超过2年的,高校党组织应与党员联系,根据其工作或居住情况转移组织关系;因特殊情况确需继续保留组织关系的,由党员提出申请,经高校党组织同意,可适当延长保留时间,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六、组织关系保留在高校党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党员(不含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转出组织关系的高校毕业生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的,各党支部应及时向学院党委反映情况,学院党委将上报校党委,按照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学院党委将定期对组织关系接转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各党支部要切实完成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并在每年830日前将毕业生党员的介绍信回执(逐一命名为“姓名+介绍信回执”)收齐打包压缩后命名为“某某党支部+介绍信回执”,发送至yuanyidw@126.com

(2个表)党员出国保留组织关系和恢复组织生活申请表.xls

 

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党委

20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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